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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行政伦理学的发展对教育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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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政治界和学术界对一系列社会危机进行持续地反思,引发连锁反应,包括对传统行政管理理论单纯追求效率、鼓吹价值中立性、纯技性研究的倾向提出质疑。而这一时期开始的与公共政策紧密联系的伦理学研究的发展,带动了人们对行政行为中公平问题的深入讨论,这种讨论在实践理论层面也影响到教育管理的发展。它与同一时期发展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形成对照,互相争论,相互补充,成为指引这一时期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发展的双螺旋结构。

影响公共行政伦理的伦理学说包括功利主义、义务论和公平的正义以及新公共行政学等几种基本理论,下面简单介绍这几种理论的发展脉络和主要观点,这对于理解现代教育管理的价值定位是有帮助的。

一、功利主义的伦理观

功利主义在伦理学上又被称为效益主义。传统的功利主义认为善就是追求最大的幸福,而幸福是可计量的。近代功利主义的哲学家是杰米里·边沁(1748—1832)和J.S.密尔(旧译穆勒,1806—1873)。他们认为驱动人的行为的基本动力是求乐避苦,道德的价值就是能带来快乐,道德行为的目的就是求得最大的幸福。他们认为人们的苦乐感来自于主观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来自于对自己欲望的理性分析以及这种欲望的实现程度的计算,从快乐总量减去痛苦总量就是行为道德程度的高低水平。决定快乐价值的因素包括强度、持续性、确实程度(快乐出现的可能性)、时间上的远近、生产力(引起更多同类快乐的可能性,即一件快乐是否引起另一些快乐)、范围(影响多少人)、纯粹性(不会同时引起痛苦)。但是功利主义不仅关注个人,也考虑对社会的影响,J.S.密尔晚年发展了功利主义的内涵,认为人生的目的不应该只追求一己幸福,而应该去关心他人的幸福和人类状况的改善,如果个人的行为不能增加幸福总量或没有产生增加幸福总量的倾向、努力或者牺牲不过是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