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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教育计划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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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教育计划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教育发展目标,教育现状的诊断及分析,教育计划目标,教育发展计划行动方案的研拟与选择。

一、教育发展目标

教育发展目标是指教育整体发展目标,它是对教育发展的一种展望,一种预测。而教育计划是实现教育发展目标的合理手段与方法。换句话讲,教育目标是教育计划制订的出发点,又是评价教育事业发展的指标。现代教育发展目标具有多元性及层次性。

所谓多元性,即是说教育发展目标的选择,依其出发点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这是因为社会为教育发展所规定的目标是多方面的。例如,从国家的全面发展而言,即促进国家各个方面的进步。从经济方面说,狭义地讲是提高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国民所得,广义地讲是提高国民生活水平。从社会方面看,增强国民的能力及提高其所得。从文化方面讲,社会文化的传递、繁殖与创造等,对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这些就是教育发展的目标。另外,从教育系统本身讲,它的发展还有质与量的目标。教育发展目标的选定一般是通过国际、国内不同地区的比较,以发展阶段的分析为线索,来了解自己国家、地区教育发展所处的阶段,以高一阶段的发展水平为发展目标的参照。从内容上讲,教育发展目标的确定是比较困难的。这是因为:①教育发展目标涉及价值体系问题。②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存在着教育系统内的发展目标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目标的统合问题。③教育发展需要巨大的资源保障,而资源的提供又非教育系统本身所能决定。④教育发展目标是评价教育实际成效的依据,而教育本身发展的质与量的标准是极难确定的。以上这些因素的影响,就使得教育发展目标往往是不够具体、不够明确的,故对教育实际工作缺乏具体而明确的指导。但我们说教育发展目标并非不能制订也并非没有作用,其根本目的旨在提供社会全面发展的可能趋势及教育发展方向,提供对教育现状诊断与预测、教育计划目标设定的前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