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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学校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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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校建筑管理概述

一、学校建筑的历史与意义

作为名词的“建筑”广义上是指建造房屋、道路、桥梁和一切设施的人类工程。而狭义的建筑就是指房屋。房屋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的物质条件,维系人类生存的“衣、食、住、行”四件大事,“住”乃其一。建筑给人们提供最基本的劳动和生活场所,保护人们的安全,在当代,建筑还越来越多地肩负起满足人们文化需要和审美需要的功能。

像其他人类自觉的集体活动一样,人类自觉的、有意识的从事教育活动的基本条件之一是要为学习团体提供选择方便、安全、可以得到庇护的场所,这就是教育建筑。学校建筑具体是指学校地面上建设的房屋、走廊和其他附属物如运动场地、看台、讲台、露天游泳池、花坛、亭阁等。

学校建筑不仅是教育活动的载体之一,而且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微观标志,它从侧面反映了在一定时代和一定社会条件下教育的价值追求,也反映了经济和建筑技术的发展水平。回顾历史,学校建筑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没有特定学校形象的阶段、具有标准形象的阶段和多样化形象发展阶段[1]。

古代农业社会最初的学校教育活动并没有与特定的学校建筑联系在一起,它们被描绘为一名教师与几个学生聚集在一起讲学,这一时期学校的学校学生人数少,内容上无规范,也没有固定的教学地点,所以后世研究者们在描述这个时期的教育活动时,多说明它们是在开放的自然环境中悠然进行的。[2]进入奴隶社会以后,面向统治阶级子弟的教育由官府或显贵人家自己组织,学校建筑基本是因地取材,利用官府、私宅、庙宇、宗族祠堂等房舍作为教室,没有特别的要求。16世纪班级授课制出现以后,有组织、成规模的教学活动出现导致专门的学校建筑开始出现,但是由于民间团体和个人是学校投资主体,政府对学校建筑标准没有规定,学校建筑的形式、风格要受投资人的意愿、当地的文化观念、建筑习俗、能够获取的材料以至气候等因素影响,所以学校建筑在一个地区有些许相似性,但是绝不雷同。比如,从17世纪末期开始,欧洲和北美国家部分地区学校教室的前面墙上就安装上了用粉笔写字的黑板以适应较大班级集体授课的要求,但是教学房屋的建筑形式并没有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