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考改革为主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社会至为关注。为了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考试招生热点、难点问题,经过广泛调研和认真研制,2014年9月3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在促进教育公平和科学选拔人才两个方面尽力取得平衡,可以说是一次兼顾公平与科学的高考改革。
一、招考改革公平优先
公平与科学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最主要的两个方面。这次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四:一是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二是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三是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四是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其中促进公平摆在科学选才之前。教育部负责人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答记者问时,提到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确保公平公正”。[2]也就是说,这次改革实际上是将公平放在首位的。
自从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以后,高校分层更加明显,考生素质千差万别,通过统一考试甄别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为所有高校提供唯一录取依据,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分数决定论”越来越不符合时代的发展。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对高考这样注重统一标准答案的大规模选拔性考试必须加以改革,改变分数至上的教育和招考模式。但同时,老百姓最希望、最关注的还是高考改革要保障公平,招生考试方式越多样,越不依赖分数,客观上对没有社会资本的家庭就可能越不利。因此,如何在推进高考改革多样化的同时,尽可能维护高考制度的公平性,是改革设计者始终考虑并努力寻找平衡点的一个问题。
在考试招生中是公平为首还是效率优先,在教育理论界是一个争论的话题。一般而言,所谓高考公平是指基于考试成绩的公平,即“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效率是指综合各方面因素,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人才。“效率派”认为中国已到了一个不必刻意追求公平,而应注重效率的时候,高考制度应彻底改革。“公平派”认为公平选才是社会大众对高考最为关注的一个方面,也是高考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精神之所在,公平竞争是高考制度的灵魂和根本,“多元录取”“综合评价”要注意保证操作过程的公平和公正,避免金钱和权力对招生工作的干扰。[3]不难发现,“公平派”与“效率派”是分别基于不同的视角与立场在谈论高考改革,其实质是不同高考利益主体对高考改革的现实呼声与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