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高考改革全面启动。《实施意见》重在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系统的改革
此次《实施意见》的制定过程将近4年。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发布。2010年11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成立,委员会下设考试招生改革组。从2011年1月开始到11月,考试招生改革组的专家团队,先后到上海、浙江、福建等15个省市进行调研,召开了近百场座谈会,撰写了16个专题、共计80万字的调研报告,并形成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草案,为后来制定《实施意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7月,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下设考试、招生、管理三个专家工作组,继续进行高考制度改革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的调研和制定工作。进入2013年,在教育部的牵头下,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制订工作再次开展,方案经过了数轮讨论,几易其稿,多方征求意见。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出台,高考改革被纳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等多项具体化的高考改革措施明确被提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审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并专门听取汇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可以说,《实施意见》的出台,凝聚了各方的智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