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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院系所名称乱象背后的症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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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在不少方面往往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而且由来已久,从招生、学校更名、校史追溯,到院系所的设置和名称都是这样。目前高校更名要经过教育部或省级主管部门批准,高校本身没有更名的自由,但院校内部院系所的设置完全由高校自主,于是出现了许多乱象,亟须加以规范和治理。

高校院系所的组织构架与名称规范问题历经变化。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高校的院系都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建立,教育部直属院校设置院系所必须经过教育部批准,省属院校设置院系必须经过教育厅批准,而且通常还连带批准院系所机构编制数额。在严格的计划经济时代,高校很少有办学自主权,存在着统得过死的弊端。后来政策逐渐宽松,并发展到院系所的设置完全由高校自主决定。开始还好,大部分高校都能根据学科性质和学生或教师规模来设置系、所。到21世纪初,全国兴起了一股强劲的院系升格风,多数大学的系、所都在几年内改换成了学院或研究院的名称。

笔者所服务的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是国内最早成立的高等教育专门研究机构,1978年5月成立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设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还由教育部直接下达20名研究人员编制。经过20年的发展,到2004年4月改为研究院。在国内早期成立的同类研究机构中,厦门大学是最迟改称学院或研究院的。改为学院的原因主要还不是随大流,而是因为学科发展后的内在需要。原先只有高等教育学一个学科招生,到2003年,除了最早的高等教育学博士点以外,还有教育史、教育经济与管理、比较教育学等其他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在招生,又设有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原有的高等教育研究所名称已无法涵盖其他学科,且2004年专职教师已有近30名,于是才有改名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