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评价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要用发展的观点,以发展为本的指导思想去评价学生。对学生评价要坚持“三个发展”的评价宗旨,即全体发展、全面发展和主动发展。制定评价指标时,要根据学生发展的阶段性确定不同发展水平的指标,循序渐进地提出合理要求:评价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不仅要看到学生现有的水平,还要看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激发学生主体自我发展的意识,让基础不同的学生都发挥其潜能,取得最大的成功。
贯彻发展性原则,一要在思想观念上树立发展性评价观,破除为评价而评价的思想以及“只有难倒学生才能体现评价人的水平”的落后观念,反对站在学生对立面的评价和仅仅为升学而进行的评价,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和提高的有效途;二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多角度地收集评价信息,对学生的过去和现在作全面分析,根据他们过去的基础和现实的表现,预测性地揭示每个学生未来发展的目标,激励他们通过发展,缩小与未来目标的差距;三要多用肯定性评价,设法让学生发现自己的优点,认识自己的优势,发挥自己的长处,表现出自己最佳的水平,并释放自己的发展潜能;四是确定评价目标、标准、程序、方法、主体,得出评价结论等,要充分考虑学生未来的需求,注意帮助学生树立成功的信心,发现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反馈信息,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五要激发主体自我发展的意识,不以评价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在宽松和谐的环境下,给学生以弹性化、人性化的发展空间,通过评价促进学生自觉主动地发展。
(二)多元化原则
多元化原则是指学生评价要从学生发展的多样性、动态性出发,多视角、多向度、多层面、多侧面地认识问题,多渠道收集信息,以达到促进评价对象发展的目的。多元化原则包括评价内容、标准、方法、主体等多元化,评价既要体现共性,更要关心学生的个性;既要关心结果,更要关心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