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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学法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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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对性原则

针对性原则是指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实际问题,针对不同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目的,针对教师自身认知的、经验的实际,进行有的放矢的指导,以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首先,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年龄特征是个体心理发展在各个年龄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特征,它代表着个体在成长过程中每一年龄阶段心理发展的整体特性。教师要懂得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并根据这些特点进行有效地学习指导。例如,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学习指导的侧重点应该有所不同。预习问题本来是学生学习的基本功之一,但是小学生尤其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却没必要一定要指导他们学会预习,如果指导和鼓励他们学会进行课外阅读,学会观察,对于课堂学习来说将会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对于初中以上年级的学生来说,指导他们学会针对自身的实际,合理确定学习目标,合理规划自己的学习,则是教师非常必要的工作。

其次,要针对学生认知风格的差异进行指导。认知风格又称认知模式,指个体在信息加工过程中表现在认知组织和认知功能方面持久一贯的特有风格。它既包括个体知觉、记忆、思维等认知过程方面的差异,又包括个体态度、动机等人格形成和认知能力与认知功能方面的差异。既然认知风格是具有鲜明个性色彩的认知模式,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就需要针对不同学生的认知风格采取相应的指导措施,一刀切的学习指导并不适应所有的学生。

最后,要针对学生不同的认知策略和学习内容进行指导。一方面,认知策略是指导认知活动的计划、方案、技巧或窍门。认知策略对有效开展认知活动是十分重要的。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常用的认知策略有组织策略和精加工策略。作为教师,向学生说明和示范学习策略、提供练习机会、为策略的运用提供反馈信息是对学生进行有效学习指导的必要措施。另一方面,不同学习内容虽然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要求是相同的,但仍需要采用不同的学习方法,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指导,还需要根据学习内容的特点和要求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