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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课堂教学工作技能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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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堂教学工作技能的含义

课堂教学工作技能是指教师运用已有的教学理论知识,通过练习而形成的稳固、复杂的课堂教学行为系统。课堂教学技能包括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技术层面。主要是指基本的操作规程和方法要领。课堂教学技能的技术层面主要是针对教学过程中客观化的操作规程、方式方法而言,是从众多的教学行为经验和一定的教育理论中概括抽象出来的要求和要领,教师可以通过学习而掌握并在教学中运用。

二是能力层面。主要是指教师对技术层面的操作规程、方式方法、要求要领的主观掌握和运用并形成熟练的教学能力的行为方式。能力层面所强调是教师如何以自己的行为经验和体悟去掌握和运用技术层面业已形成的操作规程、方式方法、要求要领,其侧重点在于教师的掌握和运用,使之主体化为自己的教学行为方式。

三是创造性和艺术化运用技术层面。这是指教师在掌握并熟练运用各种课堂教学技能且已形成一定的教学行为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升综合素质和教育修养,达到创造性和艺术化运用教学技术,从而形成独特的个人风格的教学境界。这是课堂教学技能的最高境界,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课堂教学艺术,虽然不是每个教师都能轻易达到,但却是每个教师所应该追求的目标。

课堂教学工作技能与教学理论知识、教学能力是相互联系的。教学理论知识是人脑中形成的教学经验系统,教学能力则是个体顺利完成教学活动任务的直接有效的心理特征,这两者是掌握课堂教学工作技能的前提,并制约着掌握课堂教学工作技能的速度和深度。例如,教师对学习动机理论的掌握,是形成“激发和维持学生学习动机”教学的先决条件。该技能就是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反复运用学习动机理论,逐渐固定下来的。教师掌握的学习动机理论知识越多,理解越深,获得和改进该技能的可能性就越大,形成的技能水平就越高。反过来,课堂教学工作技能的形成和发展亦有助于教学理论知识的掌握和教学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