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起,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开展年度滚动评估工作,设立了市级“数字校园星级示范校”称号,旨在激励数字校园实验校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评促用。如前面所述,为保障星级实验校评估客观、公正,北京市先推出了数字校园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以此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根据实践效果,遵循信息化发展客观规律,适时调整思路,逐步回归教育教学核心业务,再度完善扩展,形成了信息化应用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从学校核心业务角度考察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的支撑作用,重点聚焦信息化应用情况和实际效益,关注技术与业务的创新融合,加强对可量化指标的考察,在现阶段发挥着重要导向作用,为全市中小学信息化自我评估提供参考和指导,引导北京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方向。
4.5.1 实践应用方法
1.评估工作步骤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星级学校评估工作采取年度滚动评估,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以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为例,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预评、现场综合评估、师生满意度调查、北京市教委综合评议等环节。
(1)学校自评
实验校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自荐,填写《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项目学校自评报告》,全面梳理自身成果,提炼量化指标,如实填写自评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专家预评
北京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实验校报送材料开展审阅和评估,专家依据指标体系对学校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对有必要的,赴实验校实地考察学校实际成果情况。
(3)现场综合评估
北京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开展现场综合评估,采取由学校汇报、专家现场评审的方式,多方考察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及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