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监测与评价:理论、方法与经验研究

4.2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监测体系的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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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实施之初,为了加强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国务院决定成立“义保办”[10],专门监督、管理“新机制”的实施。为及时了解各地区“新机制”的实施情况,保障办于2006年6月开始实行“新机制”信息月报制度。2006年,西部1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要求开展了月报工作;2007年3月,中东部地区开始实行月报表制度;2008年12月,开始实行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实施情况月报制度。[11]在月报制度实行的过程中,“义保办”也根据数据填报情况及政策推进情况,适时调整月报表的指标。此外,“义保办”也通过网络发布了特定年份的“新机制”监测结果。

本部分首先梳理“义保办”的月报表的设计框架和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对月报制度进行分析和讨论。

4.2.1 “义保办”月报表的设计和指标的梳理

“义保办”设置的月报表由四个分表组成,分别是“新机制”基本数据情况表、“新机制”补充情况表、“新机制”经费到位情况表及“新机制”收入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表[12],见表4-4至表4-7。在上报单位上,月报表以县为单位填报,逐级汇总上报至“义保办”。在上报时间上,各项表格也并不相同:表4-4“‘新机制’基本数据情况表”和表4-5“‘新机制’补充情况表”于每年三月、九月填报,表4-6“‘新机制’经费到位情况表”于每月十号前填报,表4-7“‘新机制’收入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表”于每年一月、七月填报。

表4-4 “新机制”基本数据情况表

表4-5 “新机制”补充情况表

表4-6 “新机制”经费到位情况表

续表

表4-7 “新机制”收入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表

“新机制”月报表设置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政策的实施状况、政策覆盖面等信息。通过梳理月报表的相关指标发现,月报表主要从“新机制”实施情况的角度也即投入的角度来设置指标体系,四个表格均围绕政策的主要干预活动设置指标。表4-4“‘新机制’基本数据情况表”涵盖了教育人口基数及“两免一补”和公用经费补助的覆盖面(学校覆盖面和学生覆盖面);表4-5“‘新机制’补充情况表”涵盖了城市、县镇、农村“两免一补”、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及校舍维修的基本情况(新建、改扩建、改造危房的面积和金额);表4-6“‘新机制’经费到位情况表”涵盖了各级政府对于“两免一补”、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教师工资等方面的经费拨付情况,通过收集各指标“当月下拨到核算单位数”和“累计已下拨到核算单位数”数据可以考察经费是否及时拨付,通过收集各级政府的经费拨付数据,可以考察各级政府是否很好地履行了应当承担的财政责任;表4-7“‘新机制’收入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表”涵盖了城市、县镇、农村“新机制”收入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