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监测与评价:理论、方法与经验研究

9.5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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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围绕“新机制”的政策目标,从增加经费投入、提升办学水平两个角度,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及测算均衡指数,评价“新机制”政策的增量效果和对均衡程度的改善。主要得到如下结论:

第一,“新机制”政策有力地提升了黑龙江省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无论是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水平,还是县本级生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水平,抑或是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都因“新机制”改革而产生了一定的增量,并且在数值上是非常显著而可观的。带来增量的主要原因在于改革政策使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得到了提高,如改革补助了免除学杂费的资金、提高了生均公用经费、建立了校舍长效维修机制、提高了省级财政对薄弱地区教师工资的转移支付,这些都会在全口径的经费指标中有所体现。

第二,虽然县本级支出在改革政策的带动下,整体公平程度有所好转,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但“新机制”改革在缩小黑龙江省县域间教育经费支出差距方面起到的作用相对有限。一方面,黑龙江省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的提升更多体现在整体层面,没有体现出在经济越落后的地方效果越好的规律,说明政策的实施并没有向贫困落后的县区倾斜;另一方面,从极差率(分布的上90%与下10%分位点之比)、变异系数和Gini系数三个系数的测量结果来看,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程度很高。

第三,“新机制”政策有力地提升了黑龙江省办学条件。本章主要通过生均专用设备和生均图书数两个指标来考察办学条件,DID模型的估计结果说明,政策实施为上述两方面办学条件改善带来一定的增量。但是,相对教育经费支出的改进效果,办学条件的增量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这可能跟经费投入是更加直接的政策干预,而办学条件改善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