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二、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方法

字体:16+-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不仅受到宏观方法论原则和动态实施模式的指导,同时还需要落实到微观的实践操作方法。在实施层级上,综合实践活动又包括国家层面的整体实施和学校的个别实施两个方面,所以,我们可以从国家(整体)层面和学校(个体)层面来探究其实施的基本方法。[10]

(一)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在国家(整体)层面的实施

国家层面的实施方法是为了促进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的开展,根据我国课程改革的现实教育环境,可以分为三种方法。

1.重点实验法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重点实验法是指在一定省、市有针对性地选择少数学校进行新方案的实施和课程开发的方法。在我国教育改革实践中,课程与教学的教育实验扩大了其他教育题材[11]。2001年6月,《基础教育改革纲要(试行)》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纳入新课程改革方案,基础教育课堂中出现了新的亮点,时至今日整整十年。所谓“初入浯溪已十年,苍松翠柏隔遥天”,十年间,综合实践活动从局部实验走向学科必修,从备受质疑到身份认可,十年磨一剑。经过十多年的课程改革实践,各实验学校正逐渐带动和影响着其他学校的课程开发和实施,但整体实施效果还不明显,还需要加强对实验学校的开发力度。

2.个别指导法

个别指导法主要指教育课程专家深入一线(实验)小学,走进真实的课堂,在具体的情境中发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解决办法。在同任课教师交流互动的过程中,共同探讨“教什么”“怎么教”等现实问题,化解教学问题的同时也丰富了自身的教育理论,从而更有效地指导教育实践。个别指导法针对性强,能及时反馈问题并做出合理的调整和改进,对解决任课教师的教学难题非常有效。但这种方法一方面效率低,耗时耗力,有限的课程专家资源根本无法满足全国范围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过分依靠外来专家的力量,不利于教师自身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