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属于中央集权的国家,教育发展由中央主导,统一颁布法规与原则,再交由地方学校推行。1982年法国颁布教育法规,规定中央教育部办理高等教育,初等与中等教育由地方办理,地方可以针对地区的需求与特色,进行教育发展或表达相关的意见[33]。伴随“中学10%弹性课程实验方案”“教学改革计划”的实施,法国校本课程开发出现下列趋势。
(一)经费支持与教材资源的限制
经费支持与教材资源方面的问题,是各国发展校本课程的关键因素。法国虽然支持校本课程开发,通过各种形式鼓励学校发展校本课程。各地方学校在发展校本课程时,通过校际合作与策略联盟方式,经费的运用虽可获得短期的纾解,但校外支持与教材资源、设备方面的不足,影响校本课程的实施与发展,成为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
(二)与国家课程发生关联
校本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和一般正式课程有所区隔。因此,校本课程本身实施的成效,往往让教育人员产生专业方面的质疑。来自教育人员与教师团体方面的质疑,导致学校推展校本课程上的阻碍。例如,秉持保守观点的教师,认为校本课程对于教师的教学与学生的学习没有帮助。因此,校本课程开发与国家课程之间需要建立密切联系。
(三)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校本课程的开发、设计与实施,每个环节都需要教师的参与和支持。教师如果缺乏对课程的认识,就无法在课程规划、设计、实施与评鉴中提供专业上的协助。因此,校本课程的实施需要教育部门针对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开展培育工作。
(四)增加学校对于课程的自主性
从表面上看,法国政府为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相当大的弹性自主空间,但它们在课程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必须符合政府的教育政策,才能取得相关的经费与资源。否则,学校就必须在课程开展中自行筹措经费,运用各种有效的资源。因此,课程的自主性往往受到各方的质疑,学校无法行使课程自主的权力,拓展学校课程自主空间成为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