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泰勒原理,课程组织有三个组织的原则,分别是连续性(continuity)、顺序性(sequence)和统整性(integration)。[6]除了泰勒之外,其他学者也提出了不同的课程组织原则。如奥利弗(Oliver)认为课程组织应考虑衔接性(articulation)、均衡性(balance)和连续性三个原则。[7]另外,欧因斯坦与宏金斯(Ornstein & Hunkins)认为课程组织要注意范围(scope)、统整性、顺序性、连续性、衔接性和均衡性六个层面。本节重点讨论连续性、顺序性、统整性及均衡性。[8]
(一)连续性
指重要的﹑基本的和必需的学习内容,要让它继续和重复地一再出现。可以在一单元或一节课内,也可以在不同单元或不同课堂中出现,甚至可以在不同主题、学科,以及学期和学年中重复出现。如地理学习中,读图的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这一技能会在不同的主题、学期与学年中重复出现。体育科中,平衡与手脚协调的能力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在投掷、游泳等项目中要重复学习。
(二)顺序性
指课程组织的各种内容所呈现的顺序或内容间的次序,它强调处理不同时间内容所呈现的先后原则和关系,主要考虑在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历史科课程内容以年代顺序来组织,以便使学生能看到各种事件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数学科先教一元一次方程,再教一元二次方程,这是由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与学生经验背景上的考量来决定的。既可以看出顺序性与连续性有关,又超越连续性。如果完全只是在同一个水平上一遍又一遍地重现一个主要的课程要素,便不可能使学生在各方面得到不断的发展。顺序性的原则在于把每一个后继经验建立在前面经验的基础之上,同是又对有关内容作更为深入、广泛的探讨。[9]如初二的语文课程不仅仅是重复初一年级已涉及的阅读技能,而是要对这些技能进行更广泛、深入的处理。如提供逐渐复杂的阅读材料、增加分析的深度等。因此顺序性不在于简单地重复,而在于不断深化其所学的内容。因此在制定校本课程时,可以参考布鲁纳(Bruner)提出的螺旋课程的概念(见图5.1),要考虑到学科逻辑结构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的螺旋式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