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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课程组织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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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课程组织时,我们还需要确定作为组织线索的课程要素。泰勒以数学为例对此说明。在数学领域,组织的要素经常是一些概念和技能。这就是说,数学教师已经确定了数学的某些基本概念,由于这些概念的重要,从而成了从数学教学计划的初期到后期的若干年内一直作为组织线索的课程要素。如数学中位值(place value)的概念,是理解加、减、乘、除法则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一个四年级的孩子就已经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上学习过这个概念,但到九年级或十年级结束时,学生还能对这个概念有更深、更高、更广的理解。这个概念可以作为达到连续性与顺序性标准的组织要素之一。在发展统整性方面,这一要素或许也是有用的,因为数系中“位值”的概念,也可以适当地运用于购物、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及其他领域。[16]

麦克内尔(McNeil)指出常用的课程组织要素包括概念、通则、技能、价值等。[17]具体包括:

● 主题和概念(themes and concepts):如文化、生长、数学、空间、进化、化学作用、力等,都是建构课程的重要概念。

● 通则(generalizations):指科学家细心观察得出的结论。如“人同时是所有人类行为的参与者(主观性)和观察者(客观性)”。

● 技能(skills):如读写算的基本技能、社会科的资料搜集及解释技能。

● 价值(values):如平等、公正、和平、友爱等价值观。

泰勒(1949)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则》中呈现了一所美国学校校本课程的设计方案,这是一个从幼稚园、小学到初中和高中的社会学科的校本课程,[18]借以说明一个课程委员会是如何确定课程要素,并作为整个课程组织的线索。课程设计者确定了概念、技能和价值作为课程组织的要素,作为进行课程连续性、顺序性和统整性课程组织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