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课程领导的主体,也存在很多种不同的看法,部分学者把校长、中层领导、教师作为课程领导者,部分学者以课程领导者为代称。前文已经提到,校长仍然是学校中最关键的领导者;在校长之外,其他的领导者,在组织的发展中同样的发挥着领导功能。
课程领导者
指在学校中发挥领导功能的统称,不仅仅包括校长,同时包括其他的具有正式职位的领导者,如副校长、教研主任、学科组长等,还包括一些不具备行政职称的教师领导者,如具有专业权威的特级教师等。
(一)校长作为课程领导者
校长,是学校领导研究中最为核心的要素之一。21世纪之前的教学领导基本上就是指校长个人的领导。教学领导、转变型领导是教育领导。在两类最主要的理论中,主要也是指校长的领导。在进入21世纪之后,多元化的环境中,关注课程与教学事务的领导术语中,分享型领导颇具有影响力。分享型领导,以一种综合的视角看待转变型领导与教学领导的关系,[48]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了教学领导与转变型领导的主要特征。转变型领导研究,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当下分享型领导的理念基础。普林迪(Printy)等人认为,转变型领导为当前的分享型领导提供了先行条件,但分享型领导在当前的背景下更加强调校长与教师在课程与教学事务上的合作。[49]西方学者将校长领导行为进行了以下归纳,比较了学校领导中,三种主要的校长领导行为的理论框架及其维度。
表7.4 不同类型校长领导行为的理论框架[50]
从以上三种领导理论的比较中可以看出,校长领导的行为可以分为五个维度:(1)学校愿景的沟通;(2)促进(学校成员的)专业成长;(3)建立共同体;(4)协**学有关项目;(5)与教师分享权力,实现教学领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