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组织体系,由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各分支机构构成。衡量学校安全组织体系的结构是否合理,应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来考察。从纵向看,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后果严重、时限性强,要求反应迅速有效,因此,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必须有责权清晰的决策系统、指挥系统、执行系统。从横向看,应对安全突发事件,需要强有力的人财物资源作保障,因此还应根据需要建立信息通讯系统、交通运输系统、物资保障系统、抢险救护系统等。限于学校的职能和条件,这些组织机构一般不独立设置,但其相应职能必须具有。在实践形态上,学校应设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学校安全专项工作组这两类机构。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学校应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小学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长和教务、总务、德育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学校安全领导工作。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组织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组成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与社会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在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出现后,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事故处置的现场指挥。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及成员的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级别确定。
(二)学校安全专项工作组
学校安全专项工作组,负责学校各种突发事件的专项防范和处置。一般是根据学校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划分的,由于划分标准的差异,对学校突发事件及其相关工作组的划分也不尽相同。根据学校突发事件的易发生场所,相应的学校安全专项工作组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