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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香港中文教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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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非华裔人口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发表的《2011年中期人口统计》,在香港人口中,华裔人士占93.6%,而非华裔人士则占6.4%,当中以菲律宾及印度尼西亚裔人士居多,两者均占总人口的1.9%。其余居港的非华语人士包括印度人、尼泊尔人、日本人、泰国人、巴基斯坦人及韩国人等[1]。

二、香港的学前教育概况

香港的幼儿园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非谋利幼儿园,由志愿团体开办;另一类则为私立幼儿园,由私人经营。根据政府统计处资料,2009年香港共有950所幼儿园[2]。幼儿园须根据教育条例注册,并受相关条例规管,由教育局的督学视察各幼儿园,就课程、教学方法和行政方面,向校长和教师提供意见。

由2007至2008学年开始,香港政府推出学前教育学券计划(下称“学券计划”),向家长、合法监护人或注册托管人提供学券,让入读本地合资格的非谋利幼儿园及幼儿园暨幼儿中心的幼儿班、低班及高班的幼儿,获得学费资助。在学券计划下,每所合资格的参加学券计划的非谋利幼儿园可获发一笔教师发展津贴,津贴额以就读幼儿园的幼儿人数按比例计算,不设上限。在2007至2008学年及2011至2012学年,现职幼儿园校长及任教幼儿园幼儿班、低班或高班的全职教师(全职教师包括幼儿园全职聘用、以任教上午时段、或下午时段、或上、下午时段完整课程的教师),修读认可幼儿教育证书或幼儿教育学位课程及校长证书课程后,均符合资格予以发还所支付的学费。学券计划反映了政府认同幼儿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学费资助,不但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也直接提升教学专业团队的质素[3]。

三、香港学前教育课程

《学前教育课程指引》[4](以下简称《课程指引》)提出以“儿童为中心”的核心价值,申明幼儿教育是终身学习和全人发展的基础。学前教育机构应按照“儿童发展”和“儿童学习”的基本原则来订定课程,必须兼顾幼儿的兴趣、需要和能力,通过生活经验、感官接触、各种探索活动和趣味游戏,让他们均衡地发展多元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