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中债务化解
2007年6月28日,新华网报道,据教育部提供的数据,中国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欠债高达500多亿元。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国务院统筹规划,及早安排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据介绍,“普九”欠债的形式主要有施工队垫款、银行贷款以及向教师和社会借款等。2007年9月,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答《半月谈》记者时说,中国将用3年左右化解农村的500亿义务教育债务。但是并未提及义务教育之外的高中学校的债务问题。
为了解决普通高中债务问题,2011年9月,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地方普通高中债务调查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遵照国务院要求,组织开展公办普通高中债务调查,摸清地方公办普通高中负债情况,保障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要以县为单位,逐校、逐项、逐笔核实债务,查清负债规模、形成原因、起止时间、债务资金来源和用途等,纳入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要求审计署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结合2011年上半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为做好此项工作,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并研究制订了“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方案”,制定了调查表供各地使用。文件要求2011年11月15日前将调查结果报送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
2014年,民进中央提交了“关于尽快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的提案,提案指出,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人们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各地普遍对高中学校,特别是县级和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了一定规模的扩建或迁建工程,这极大地改善了高中学校的教学硬件条件。但是,这种校园建设大多数是通过举债方式进行的,其债务规模已远远超过了学校的偿债能力。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普通高中债务总额已达1600亿。据报道,宁夏有公办普通高中64所,但这些普通高中的工程债务就达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