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高中教育卷

第五节 经验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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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努力建立教育财政保障体制

截至目前,我国在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财政经费保障体制方面有了长足的进展。其中,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体制比较完善。另外,有个别省份近两年陆续启动建立了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制度。

2016年新年伊始,就有新华社记者报道,四川省建立了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10]该省财政厅、教育厅出台的《关于健全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中说,从2016年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综合预算保障制度,按照“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办法安排财政拨款。该项制度将覆盖四川省629所公办普通高中。文件明确了生均公用经费综合定额的最低标准,即到2017年省级示范高中不低于每生每年1420元,市(州)级示范高中不低于每生每年1180元,其他高中学校不低于每生每年1060元。报道还说,建立高中学校综合预算保障制度,是推动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客观要求,是保障高中学校运转的一项财政制度性安排,也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措施。至此,该省已全面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财政经费保障体系,走在全国前列。

2015年11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该文件提出了湖北省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的指导标准:市(州)中心城区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200元,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4个集中连片贫困山区县(市、区)不低于800元,其他地区不低于1000元,并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的机制。

截至2015年年底,湖北省共有公办普通高中420多所,在校学生近90万人,教职员工10余万人。从2015年起,湖北公办普通高中取消“三限生”招收,意味着,公办高中少了“三限生”择校费这笔经济来源。以往,湖北省示范高中20%的计划用于招收“三限生”,这些学生须交2.4万元择校费才能被录取,停收择校生学费后,全省普通高中每年减少一半左右的学费收入。为避免因择校生收费减少,公办高中办学经费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湖北省2016年春季出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