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史回顾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学习苏联体制的过程中,我国的课程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比较滞后。一般是把课程和教材建设归结为教学内容的范围,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业务,教育研究者、教研人员和中小学老师关注的重点是如何搞好教学,而不是研究课程。
改革开放初期,各条战线进行拨乱反正,课程改革也在行政领导下缓慢推进。1978年编订颁发中小学教学大纲,1981年和1984年教育部两次组织修订小学教学计划,1978年和1981年两次修订和颁发中学教学计划。
1981年颁发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强调语数外的教学,注意适应和发展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在必修课的基础上安排了选修课,重视劳动教育并开设了劳动技术课。这对于当时整顿和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起了重要作用。但在后来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第一,三年制普通高中教学计划本来是为重点高中制定的,但由于未制定出适用一般高中的计划,全国只好都采用此计划,从而造成很多学校与学生的不适应。第二,课程结构不尽合理。从单科性选修的教学计划来看,物理、化学和外语的课时比重大,改革的幅度也大,历史、地理和生物的课时偏少,内容也不够充实完整。长期“重理轻文”的倾向仍未得到大的改变。选修范围较窄,对学生个性与适应社会生活等方面重视不够。这时期的课程改革,强调现代科学技术的思想指导,人文类课程课时比重较小,教科书存在深、难、重复等问题,学生负担比较重。此外,对于分科选修教学计划,并没有编制出有关学科的教学大纲与教材。而且在课程实施中强调为升学服务,文科少开或不开理科课,理科班少开或不开文科课,造成学生知识面的狭窄。
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我国开始有步骤、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教育改革。1986年,国家教委组织制定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初稿)》,但与其相衔接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一直未制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