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该文件除了通知正文外,还将课程方案和20种学科课程标准作为附件同时公布。在课程方案中有如下主要内容。
关于培养目标:普通高中课程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关于开设科目与学分: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含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具休学分安排如下:
表4-7 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学分安排
续表
关于科目安排: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必修内容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设计,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艺术可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
综合实践活动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三部分组成,主要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方式进行,由学校统筹规划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共14学分: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社会实践6学分,包括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职业体验等;基层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3年不少于4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