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变革和课程与教学目标调整的关系问题
教育作为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之所以为社会所需要,是因为其可以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事业发展培养所需要的人才。每一个社会都会对教育活动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即使是同一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教育的要求也往往会有所不同,而这种不同又明显地影响着课程与教学目标的调整。可以说,每一次社会变革,都会带来我国课程与教学目标的迅速转变。
1840年鸦片战争的爆发使我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了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富强,我国不断向西方国家寻求真理,提出了各种形式的救国方案,因此,这一时期制定的教育教学目标也带有强烈的“救亡图存”色彩和鲜明的“向西方学习”特征。如张之洞就在《重订学堂章程折》中写道:“立学宗旨,无论何种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一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沦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以抑制国家造就通才、谨防流弊之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成功地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转变。在这一特殊的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教育方针曾先后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教育要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开始了由传统形态的社会主义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阶段。随着这种历史时空的转换,“**”之前正确的教育方针被恢复并得以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中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人的主体性、独立性和创造精神被进一步凸显出来,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需求。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有关教育总目标的论述,就在原有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并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了教学活动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2001年,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则进一步将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摆在突出的地位,可以说,这都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为了更好地挖掘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以应对当前社会上日益凸显的多元文化冲击,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又在此基础上强调了“德育”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