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课程与教学目标的取向上大致经历了从单纯强调社会价值到个体价值逐渐凸显的过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到20世纪90年代末,服务国家建设、促进社会发展都在学校课程与教学目标体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的教育方针首次集中反映了国家的教育价值取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一思想进一步被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继承和发展。当时的学校课程与教学均严格贯彻上述方针,强调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均要以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对学生进行统一的教导与要求。它更多地将学生视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对学生自身的意愿和特点则关注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教育学者认为:教育的个人价值是教育的本体价值,是第一位的价值。如有论者指出:“培养人,实现人的发展(教育的本体价值之所在)是促进社会发展(教育的工具价值之所在)的唯一途径……教育工具价值的实现必须以教育本体价值的实现为基础。离开教育的本体价值,教育的工具价值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74]“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以往以发展政治、经济为中心的传统社会发展观,必将让位于以人的发展和完善为首要目的的现代社会发展观……现代教学活动在个人与社会辩证统一的基础上,应该以育人为本,重视个人自我发展和完善的需要,尊重学生的独特个性,把促进学生的身心得到充分、自由、和谐的发展作为教学活动的根本目的和核心,通过培养具有主体性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来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75]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校在课程与教学目标的设计上也更为强调学生的情感体验与主体实现,比如,上海市第一师范附属小学就将办学宗旨确定为“让孩子们都有幸福的童年”,而其他践行“愉快教育”理念的几所学校也都非常强调对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对生命价值与人生意义的启蒙,同时以科学、艺术、交际文化的陶冶,促使学生达到个性化与社会化的和谐统一。[76]此外,为了更好地将这些关注学生个体成长的教育理念落到实处,一些研究者还从理论层面对目标进行了细化,比如,和学新基于北京师范大学裴娣娜教授团队的研究成果,从时相维度、关系维度对学生主体性发展目标进行了具体扩展。他一方面根据人的生命发展阶段,建构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的学生主体性发展目标;另一方面根据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的关系方面来把握学生的主体性发展目标,[77]从横、纵两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主体性发展目标体系,进而提升了主体性教育目标的可操作性,为学校的践行提供了现实抓手。这些均凸显出个人成长价值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