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1992年是民办教育恢复发展的初期阶段,这一时期国家相关政策以“默许”为导向,民办教育研究也处于初步酝酿和起步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帷幕,打破了国有经济的垄断地位,促使市场经济逐渐萌芽和发展壮大,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在这种背景下,使不满于现实生活状况、有志于通过教育来改变人生的人士看到了发展的可能,也使社会各界产生了学校办学主体可以变化的思想,以社会知名人士和知识分子等为主体的社会力量跃跃欲试,民办学校逐渐开始恢复发展。这一时期,在民办学校产生初期,国家并没有迅速制定相关政策,只是采取了“静观其变”的“默许”和“观望”态度,直到《宪法》从宪法的高度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合法地位,并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把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了出来,随后的几年内又出台了一些专门针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始在承认民办教育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2]这一时期的民办教育研究相对较少,还处于酝酿和起步阶段,相关研究关注的核心是民办教育的“价值”问题,关注的主题主要有对民办教育重要性的探讨,以及对全国优秀民办学校案例及部分民办学校优秀教师的宣传,显现出了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极大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