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统阐述了“依法执政”的丰富内涵,从理论上解决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重心问题。将法治精神融入教育领域,在教育实践中予以贯彻落实,将传统的依法治教上升为教育法治化,这是教育现代化治理的方向,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和手段。[18]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法治化是教育法治化的重要内容,是民办教育发展到现阶段的理性选择,也是民办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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