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学前教育卷

一、服务性联结关系阶段(1978—1988年)

字体:16+-

(一)在教育为生产服务的政策导向下,幼儿园、社区旨在为家庭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各项事业亟待恢复与建设,经济建设对于当时的中国而言是最重要的任务。从全国形势来说,教育坚持为生产服务、为人民服务,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要求,密切联系当时的政治、经济任务,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幼儿园教育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

这一时期的教育政策带有明显的时代特色,是特定时代社会背景下的产物。幼儿园主要为家庭服务,解放家庭劳动力,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生产。也就是说,幼儿园教育承担着双重任务——培养幼儿、为家庭和社会服务。1979年11月《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指出,幼儿园的工作任务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毛主席‘好好的保育儿童’的教导,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幼儿健康、活泼地成长,为入小学打好基础,同时也减轻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负担,使他们能够安心生产、工作和学习”。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也指出,我国托幼工作“本着为培养社会主义新一代、为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的目的……办起了多种形式的托儿所、幼儿园”。其中,在为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这一目的上,主要体现为“解放妇女劳动力,促进工农业生产”。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生产、工作是创造经济价值的必要条件,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幼儿园教育担负起为生产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替代家庭尤其是母亲照顾、教育幼儿,以解放家庭劳动力,为家长工作提供便利,最终增加社会劳动力,促进社会生产。此时幼儿园和家庭相配合的目的在于减轻家长负担,由幼儿园承担一部分抚育责任,以便家长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幼儿园更具有福利性质,而并非完全出于教育目的来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