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转折点。在国家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和“入园难”问题日益凸显的双重作用下,学前教育事业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的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下,成为国家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
2010年7月,胡锦涛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出“五项核心要求”[3],体现了中央政府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决心。2010年7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作为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勾画了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蓝图,明确了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与措施,是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而在这一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的纲领性文件中,将学前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八大任务,首次用专章论述了学前教育发展问题,描绘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美好蓝图。该文件提出了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0%”的战略目标,并明确为达成该目标应落实的三项发展任务: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此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还在其他章节对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学前教育督导、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加快学前教育立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着力破解“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2010年11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布。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学前教育所做的系统设计基础上,“国十条”对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十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种途径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国十条”是以国务院名义出台的第一个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文件,也是第一个以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学前教育工作文件,在中国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