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学前教育卷

第二节 依法治教,学前教育快速发展阶段(1987—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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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阶段,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着力解决了管理体制和法规保障问题,通过改革管理体制,依法治教,促使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

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教育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学前教育被重新纳入国家教育行政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加强了对我国学前教育工作的科学管理,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1982年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全国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被撤销,因一直未明确由哪个部门承担该机构的工作任务,造成了各部门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管理分工不清、职责不明,影响了学前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针对上述情况,1987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教委等九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确定了学前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了教育、卫生、计划、财政、劳动人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轻工、纺织、商业等部门对学前教育的职责。

此后,国家教委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基本明确,学前教育被纳入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学前教育专门管理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了专职人员。在政府领导下,建立起省、地、县、乡四级学前教育行政管理、教研、科研、培训网络。这种由上而下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新管理体制的建立,实现了学前教育管理地方化。办学权力下放到基层,尤其是在农村,县、乡政府和村委会把学前教育事业作为本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同时发挥有关部门和妇联、工会的积极作用,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办园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