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政策与法律卷

第一节 针对现代化建设需要,着力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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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育是广泛地以全国或全社会的规模提供受教育的机会,设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来进行的,是国民素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国力提升的奠基性工程。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的主要任务,就是充分认识并确认教育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了历史的转折,彻底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同时也向教育领域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如何保障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如何促进教育在人的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成为我国教育政策与法制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邓小平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度看教育,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要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从1978年开始,我国开始进入教育事业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出台了相关政策与法律,以恢复、调整“**”中被破坏了的教育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