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行的顶层设计,为实现“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教育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明确了2018—2022年教师教育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与十大行动。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类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为我国教师教育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师德教育显著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的内容方式不断优化,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针对当前教师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师德教育、培养规格层次、教师资源供给、教师教育模式、师范院校作用五个维度,提出五项重点任务,即:明确落实师德教育新要求,增强师德教育实效性;提升培养规格层次,夯实国民教育保障基础;改善教师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未来卓越教师;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
十大行动是《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主体部分,具体包括师德养成教育全面推进行动、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行动、乡村教师素质提高行动、师范生生源质量改善行动、“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行动、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行动、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优化行动、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行动和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作为一项全面性、体系化的教师教育公共政策,《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回应了人们对教师教育的长期关注与期盼。从目标与行动的具体内容看,振兴教师教育对教师教育的特定要素与组织实践予以充分关注,为促进教师教育结构逻辑与功能逻辑的统一铺设了理论可能,也为实现学术逻辑与实践逻辑的平衡创造了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