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内容是课程的主体。1979年,《教育部关于中等专业学校工科专业二年制教学计划安排的几点意见》强调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学“必须注意加强基础理论教学”。教育部1979年《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学生“要具有相当高中文化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生产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文件提出的中专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要达到相当于高中文化水平的要求,成为持续至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程内容改革的底线。
石伟平在《职教课程内容开发研究》一文中提出“课程内容开发”这一表述,他认为课程内容开发主要体现为课程内容的选择、确立、组织与评价等。[20]姜大源认为,课程内容可分为陈述性知识(由专业学科构成的以结构逻辑为中心的学科体系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由实践情境构成的以过程逻辑为中心的行动体系)两大类,并主张职业教育课程内容应以过程性知识为主,陈述性知识为辅,即以实际应用的经验和策略的习得为主,以适度够用的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为辅。[21]徐国庆认为,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内容应包括技术实践知识和技术理论知识两部分。技术实践知识包括职业规则、职业情境知识和判断知识。理论知识是根据实践需要选择的知识,既包括科学理论的应用又包括经验的归纳。[22]另外,黄克孝提出,高职教育课程内容必须适应当时、当地所属的特定行业、职业的要求,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构建适宜且实用的课程内容。[23]
在课程内容的选择方面,有学者认为,课程内容的取舍受制于培养目标和教育对象的不同。也有学者守建议从职业活动的需要和受教育者个人生存发展的需要的角度考虑课程内容选择。另外姜大源认为,“不论选择什么样的课程内容,它都必须构成严密的内在结构”[24],“行动体系课程的内容编排则是一种串行结构”[25]。而职业教育课程如何摆脱学科体系的束缚,如何选择、组织、改造并建立职业教育的特色课程,是我国职业教育实践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