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职业教育卷

六、课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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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和学界开始关注职业教育课程的质量保障问题。2008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广泛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活动,使技能竞赛成为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和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将统一制定部分基础性强、规范要求高、覆盖专业面广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2011年,《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行业评价制度。要建立社会、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多方参与,以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为依据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并“逐步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机制”。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实施行业指导评价制度,“行业组织要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教育部联合行业部门、行业协会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行业人才评价标准”。

在评价过程和标准建设方面,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院校的评价大多停留在专业评价上,课程评价只是作为专业建设评价中的一小部分,还没有出台专门的课程评价标准或指标体系。有学者认为,各职业院校都在搞新课程开发,但对课程如何评价没有通盘考虑和安排,更没有对课程评价进行专门的组织和规划。整个课程开发过程缺乏一个对课程整体反思的环节。[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