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集团是政府机构、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等采用签订契约、投入资产等方式密切彼此的合作关系,以共同制定的集团章程来约束彼此的行为,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和任务的合作办学组织,是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办学形式。[19]职教集团融合了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高职中职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六类主体,有利于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为全社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创造了条件。
(一)职教集团的发展过程
1.政策层面:从政策引领到骨干建设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一直重视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建议,加快推动职教集团化办学。我国职教集团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成立的北京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开创先河。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同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出台,明确提出发展职业教育集团的办学模式。
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在发挥行业作用方面也有重要表述,提出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行业组织要履行好定期发布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推动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以及开展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职责。通过行业加强职业教育的办学与相关领域的紧密联系,不仅解决了原有政策停留于一般号召而无法落地的尴尬局面,而且开创了政府引导行业组织发挥作用的现代治理局面,有利于提升行业协会的组织能力。
2015年,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综合服务能力,包括服务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的能力、服务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能力。这一政策明确提出:“到2020年,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参与率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达到一定比例,初步建成30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