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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职学生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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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职助学金

1977—1986年,中职学校在学生资助上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197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办法》根据工资地区类别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享受的人民助学金标准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如表4-7所示。

表4-7 1977年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标准

其中的伙食费一律拨给食堂,不直接发给学生本人。1977年的资助政策是对以往人民助学金制度的一种恢复,它不可避免地带有平均主义的弊端,并且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财政压力,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对中职学生资助体制的改革也成为必然。

1986年人民助学金制度完全退出了历史的舞台,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随着一系列收费政策、助学贷款政策的出台,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开始转向了奖学金、贷学金与收费相结合的模式,这一时期的中职助学金政策走向了停滞。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与免学费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

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了国家助学金制度的范畴,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资助年限上,采取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办法。同年6月,教育部和财政部又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配套文件,这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正式开始实行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