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山东省率先创立了全国第一所老年大学,标志着我国老年学校教育迈出了第一步。随后广州、长沙、哈尔滨等城市也相继开办了老年大学。1988年,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成立,老年学校教育有了进一步发展。
20世纪末,我国逐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产生了全面而深远的影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积极推动老年教育发展,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要求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要求“重视老年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养老事业指明了方向。
然而,在老年教育政策制定方面,直到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才出现了老年教育专门政策文件。之前很长一段时期,关于老年教育的发展,只是在相关老龄事业发展文件中提及,并未对老年教育的形式、内容、体制等做具体规定。《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则对新时期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做出了具体部署。该文件提出了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和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五项重点任务;围绕主要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提出了五项重点推进计划: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二是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计划;三是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计划;四是远程老年教育推进计划;五是老有所为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