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萌芽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当时,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在世界范围内给远程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中国一些普通高校提出并开始尝试以双向交互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为技术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1996年2月,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教授明确提出在清华大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设想。1998年7月李岚清副总理对教育部致国务院的《关于报请批转〈关于发展我国现代远程教育的意见〉的请示》做出批示:“远程教育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高素质教育的一种教育方式,是一件很大的事。我们应作为一项重大工程来研究实施。”[1]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了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形成开放教育网络,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任务,并将其作为“行动计划”的重点之一。
为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教育部决定支持若干所高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1999年3月,教育部正式启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1999年5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发展我国现代远程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必将使教育领域产生深刻变革,促进教育现代化;同时明确了我国现代远程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借鉴国际上以独立设置的开放大学和在普通大学中开办远程教育来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的方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也设置了两种发展我国现代远程教育的途径:一是遴选部分普通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自1999年至今共批准了69所高校(后来在院校调整中有些高校进行了合并)开展试点(见表2-1)。69所试点高校以“985”“211”高校为主,其中“985”高校35所,“211”高校29所,其他重点高校5所;理工类高校26所,综合类高校23所,师范类高校7所,外语类高校3所,农林类高校3所,医药类高校3所,财经类高校3所,艺术类高校1所。二是依托广播电视大学探索独立设置的开放大学。先是于1999年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经过十余年探索后,于2012年起正式批准建设了6所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