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终身教育卷

二、非学历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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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历终身教育制度主要包括企业教育制度、社区教育制度、老年教育制度等。

(一)企业教育制度

企业教育作为职工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职工“双补”教育阶段;(2)岗位培训阶段;(3)建立和推进现代化企业教育制度的阶段。

1981年2月,为尽快提升职工队伍素质,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在1985年前,使当时文化达不到初中毕业水平的职工60%~80%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工人要确实达到本等级应知应会要求标准,5年内青壮年工人的实际操作水平普遍提高1~2级。自此,“双补”教育工作在全国各地、各企业普遍开展。“双补”教育是对当时已经参加工作却因“**”而荒废学业的青壮年职工进行初中文化和初级技术补偿教育的简称。文化补课是指对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的实际水平不及初中毕业程度的青壮年职工进行补课。其中语文、数学两科必补,物理、化学两科可根据行业、工种的不同有所侧重。技术补课,即对未经专业技术培训的3级工以下(含3级工)的职工,进行技术理论学习和岗位练兵,以达到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3级工应知应会水平。“双补”教育以职工自学为主,教学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其有脱产、半脱产或轮训等多种形式,以及“六二制”(6小时工作、2小时学习)、“七一制”(7小时工作、1小时学习)等自由组合时间,亦可单科学习、单科结业。到1985年8月,在应补课的3 000万青壮年工人中,文化补课的合格率达75.9%,技术补课的合格率达74.4%,基本达到中共中央提出的80%的高限要求。经过“双补”教育的青壮年职工,为20世纪最后20年我国经济发展与企业实力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