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由于氏族解体不充分,血缘宗法制度被保留下来,因此,个体与宗族之间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祭祀)上仍然有着紧密的联系,处于一种交融互涉的依赖关系中——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如《仪礼·丧服·传》中:“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绝。”“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又如《礼记·曲礼》说:“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为了使大家能安于这种社会结构,社会伦理从小便训练人们以家族团体的兴盛与人际关系的维护为重,而以个人的意见、爱憎或荣辱为轻;从小到大,人们必须学会把握自己的身份,安于自己的本分,以使个人融入以家族为主的群体生活之中。经由如此这般的社会化,传统的中国人大都会形成他人取向的性格特质,产生注重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和谐的道德心态。[38]
所谓他人取向,是指一种以人际关系为中心的认知与行为倾向。其特点是注重在人际网络或团体关系中表现出适当的角色行为,以维持自己与他人的良好关系。在这种认知与行为的倾向下,个人生活的重点是应付他人,以使他人对自己不致有不良的印象。现代许多学者多以诸如社会取向(social orientation)或集体主义(collectivism)之类的概念来描述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39]。黄光国认为,儒家伦理、社会取向和集体主义等抽象层次甚高的概念,其实是通过一套由“人情”“面子”“关系”和“报”所构成的社会机制而对中国人的社会行为产生实际的影响[40]。杨国枢提出,中国是“社会取向”的社会,社会取向是指个人与周遭环境建立并维护和谐的关系,将自己融入,以有效地达成集体及社会关系性目标的倾向。杨国枢认为,中国人相当重视外在的社会情境和社会现实,并且非常在意别人的看法,常常为了符合社会情境的特征与要求,违背自己的原意,表现出适合那个情境的反应,以迎合外界。他提出,中国人的社会取向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第一,强调人际或社会关系的和谐。中国人往往宁可牺牲个人的许多利益也要努力维持和谐的人际关系,起码要维持一种表面的和谐关系。第二,重视别人的意见或批评。中国人对他人的、家庭的或社会的意见和评价,看得比个人的好恶和评价还重。第三,重视因人、因时、因地制宜。“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外在情境一旦改变,个人的态度与行为也必须加以配合,以使自己的言行能时时具有社会的适应性,并能维持和谐的人际关系。能识时务,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维持外表和谐得体的人际关系,才是社会生活的重点所在。第四,习于压抑自我以求和谐。中国人因特别重视表面社会关系的和谐,便格外讲求压抑自己,最好少活动、少说话,不把心中真正的意见表达出来。对“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最为推崇。第五,强调反求诸己而不外责。反求诸己是标准的中国人应有的做法。为了维持外界关系的和谐,常常先怪罪自己。由以上特点可知,中国人的社会取向的主要作用在于应付外界,希望能够维持自己跟别人的良好关系。[41]也有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及东方社会文化主要是集体主义取向。杨国枢提出,在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里,必须以持久而稳定的小团体作为运作的单位。最能持久而稳定的小团体当然是以血统为基础的家族,于是,家族的维护、和谐及团结成为最重要的事情,进而自然形成以个人为轻而家族为重的集体主义。[42]李庆善也认为,集体主义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也是个体对待社会和他人的行为方式。对于具有集体主义人格的人,把他叫作“集体人”,拥有一组典型的人格特征,其中之一是追求集体内部的和谐和团结,对不和及涣散十分敏感,由衷焦虑;极力避免矛盾冲突,千方百计地逃避争斗和分裂;以和气、合群、人缘儿好、善处、宽容、不挑剔、不攻击作为做人处事的规范。[43]从这些行为表征来看,在宗法制和家国同构思想的影响下形成的“他人取向”或“社会取向”的观念均相当有力地描述了中国人人际和谐的心理与行为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