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境中个体和谐化行为倾向的方差分析结果见表6-4。
表6-4 不同情境下个体和谐化行为倾向方差分析表
经检验,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事件性质的主效应显著,F(1,291)=17.704,p<0.001,η2=0.057,说明交往双方涉及的事件性质是违反原则或不违反原则,两者对个体做出和谐化行为的倾向具有显著影响;交情程度的主效应不显著,F(1,291)=0.418,p>0.05,η2=0.001,说明交往双方交情的程度深浅对被试做出和谐化行为的倾向不具有显著影响;预期利益的主效应显著,F(1,291)=16.212,p<0.001,η2=0.053,说明交往双方存在的预期利益,即有利或无利,对被试做出和谐化行为的倾向具有显著影响。
对各自变量间的交互作用检验,结果显示,事件性质与交情程度的交互作用不显著,F(1,291)=0.101,p>0.05,η2=0.000;事件性质、交情程度、预期利益三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不显著,F(1,291)=1.806,p>0.05,η2=0.006。
事件性质与预期利益的交互作用边缘显著,F(1,291)=3.568,p=0.050,η2=0.012。进一步简单效应检验表明,在事件性质涉及违反原则的水平上,预期利益作用显著,F(1,296)=17.51,p<0.001。这表明,当事件性质是违反原则时,预期是有利还是无利对个体的和谐化行为倾向具有显著影响:预期是有利时,个体易做出和谐化行为;而预期为无利时,个体不易做出和谐化行为。在事件性质涉及不违反原则的水平上,预期利益作用不显著,F(1,296)=1.98,p>0.05。这表明,当事件性质是不违反原则时,个体不管预期是有利还是无利都会做出和谐化行为。
交情程度与预期利益交互作用显著,F(1,291)=11.781,p<0.01,η2=0.039。进一步简单效应检验表明,在交情程度深的水平上,预期利益作用不显著,F(1,296)=0.14,p>0.05,这表明,当交往双方交情程度深时,个体不管预期有利或无利都会做出和谐化行为;而在交情程度浅的水平上,预期利益作用显著,F(1,296)=26.74,p<0.001,这表明,当交往双方交情程度浅时,个体预期在有利时会做出和谐化行为,而预期在无利时则不会做出和谐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