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教师教育体系恢复的社会背景
十年“**”给我国的国民经济及各项事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教育发展出现了长时间的停滞甚至倒退。1976年的中国教育处于一个亟待恢复秩序的状态。1977年8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做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教育上,中央把教育发展看作是我国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要求“教育大赶快上。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速度要加快,发展规模要扩大,教育质量要提高”,为国家建设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1]教育部随之采取各种措施整顿恢复各级各类教育,我国各级各类事业由此走上了正规化的轨道。
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积极发展的阶段。国家的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支撑。在1982年我国制定的“六五”计划中,中央提出了“到1985年,争取全国大部分县普及或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城市普及初中教育”的目标。1985年5月27日,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了有步骤地在全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由此,我国必须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教师队伍做保障。尽管各地在中央的领导下,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开始恢复,但作为各级教育基础的中小学校教师的数量和质量严重地制约着各级教育的恢复和质量的提高。
为了实现普及教育,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宏伟目标。作为工作母机的教师教育的恢复发展无疑是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而大力发展的主要思路就是恢复“**”前独立的教师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