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校发展规划的理论基础
一、目标管理
(一)基本内涵
目标管理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出现于美国,以泰罗的科学管理和行为科学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一套管理制度。1954年,彼得·德鲁克(Peter F.Drucker)在《管理实践》一书中首先使用了这个概念,并在其后的论述中,提到了“目标管理与自我控制”的主张。德鲁克认为,一个组织的目的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如果一个领域没有明确的目标,则这个领域必然被忽视。目标管理最大的好处是,它使员工能够控制他们自己的成绩,这种自我控制会激励员工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把工作做好。因此,他提出让每个员工根据总目标的要求,自己制订个人目标并努力达到个人目标,就能使总目标的实现更有把握。在目标管理的实施阶段和成果评价阶段应做到充分信任员工,实行权力下放和自我管理,发挥每个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1]
目标管理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目标管理是参与管理的一种形式,上、下级在一起共同确定目标。首先确定出总目标,然后对总目标进行分析,逐级展开,通过上下协商制订出企业各部门、各车间直至各个员工的目标。用总目标指导分目标,用分目标保证总目标。第二,强调自我控制。目标管理的主旨在于用自我控制取代压制性管理,推动他们尽最大力量把工作做好。第三,注重管理实效,是一种成果管理。目标管理非常强调成果,注重目标的实现,重视目标的评定,因此也叫“根据成果进行组织管理的方法”。[2]
目标管理的具体过程主要有三步:首先,目标管理从制订目标开始,制订目标包括制订企业的总目标及总目标的展开,即根据总目标自上而下各自制订部门目标和个人目标。其次,组织目标一经制订和展开,为保证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实施阶段要着重抓好权力下放与自我控制、实施过程中的检查与控制两方面。最后,还需要对目标的成果进行评价,通过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使员工不仅获得自我实现的满足感,更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目标成果的评价一般实行自我评价与上级评价相结合,共同协商确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