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改革呼唤校长课程领导力的提升
从中外课程发展的历史来看,为数不少的课程改革并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新课程改革,专家学者们自以为课程改革计划设计得非常完满,但课程改革的方案却以失败告终,其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当时美国的课程管理体制应是改革没有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它把真正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排斥在课程方案的制订工作之外。对于校长和教师来说,他们只是课程改革方案的监督者和执行者,没有资格参与课程的制定,在整个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学校没有什么话语权。而我们今天的中小学,已经实现了三级课程管理体制,课程教学的权力得到下放,校长的课程领导权力也得以扩大,随之对校长的课程与教学的领导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三级课程管理体制要求校长提升课程领导力
西方近两百年的课程发展史表明,一个国家的课程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和决定了这个国家的课程开发和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和结果。同时,国家的课程行政管理体制也决定了国家、地方和学校在课程决策上的权力分配结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实现了课程的集权和分权的结合,增强了课程对地方、学校以及学生的适应性,这种三级课程管理政策的实施,为课程适应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特殊性,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以及体现学校办学的独特性,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这种三级课程管理体制下,学校改变了在以往课程发展中的被动执行者的角色,被赋予一定的课程权力。落实这部分权力,离不开校长的课程领导。校长是一所学校行政、业务工作的最高领导者,拥有对学校最直接的管理权限。然而,我国中小学校长的课程领导角色长期被忽视,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校长作为行政领导者的角色。校长履行的主要是一种管理的职责:对学生的管理、对教师教学的管理。当然,这是对校长的一般要求,也是从教育行政的角度对“校长”这一概念的传统界定。而要成功地担负起这个责任,就必须提高校长的课程领导力。[1]课程领导对校长而言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如何提升校长的课程领导力,是教育理论与实践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更需要校长本人去深入思考和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