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对传统文化教育应有之知情意行
专业标准
“营造育人文化”第十三条标准: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与教育价值,重视地域文化的重要作用。
标准解读
所谓中国传统文化,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是指历史上存在于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这包括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成果和非物质成果,包括了思想观念、理论哲学典章制度、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科学技术、风俗习惯、历史遗迹等多方面的内容。
地域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地域文化中的“地域”,是文化形成的地理背景,范围可大可小。地域文化中的“文化”,可以是单要素的,也可以是多要素的。在我国,地域文化一般是指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是特定区域的生态、民俗、传统、习惯等文明表现。
校长们需全面理解和重视中国传统文化,并在开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教学内容的教育活动时,不能仅仅把传统文化当作中国哲学史或者中国思想史来讲,而应该明确中国人民创造的丰富绚丽的物质文明,比如文物、建筑、饮食、服饰、绘画、文学、舞蹈、书法、医疗养生,等等,都是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应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与教育价值,结合地域特点,结合校本文化建设,将传统文化凝结在学校校本文化中,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浸润以儒、释、道等中华文化经典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热爱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树立历史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规范举止言行、培养功德性和自我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