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明三”是方以智体用论十分重要的内容,甚至可以说其中包含了他有关体用论的全部内涵。此论是在“一在二中”的基础上,并结合佛教“一心三观”的思想伸发而来。“举一明三”实有两种不同的涵义:其一,他以此进一步著显了“一在二中”、“一多相即”的体用圆融论;其二,“举一明三”有不同于理学家们认可的“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义,这只能算是方以智的一家之言,或其思想的独创之处。
(一)“举一明三,即是两端用中”的体用圆融义
其实,“一在二中”、“一多相即”已抽象地表明了体用圆融之意,但“一在二中”或“体在用中”毕竟有个“在”之在,有“执一”或“执二”之可能性。单从字面上理解,易理会为“某物在某物中”之义,难免有“一”(体)与“二”(用)之分。方以智在“一在二中”的基础上,去掉其中的“在”字,使“一在二中”演变为“举一明三”,以此盛著道体或圣体的“无执”、“不落”、“不离”义。
他在《一贯问答》中说:
一多相即,便是两端用中;举一明三,便是统体相用。若一多相离,体用两橛;则离一贯之多识,多固是病;离多识之一贯,一亦是病。最捷之法,只从绝待处便是。两间无非相待者,绝待亦在待中,但于两不得处,即得贯几。以先统后,即无先后;二即是一,则无二无一。孟子“塞”字,最为得神。子思剔出“至”字,《易经》标出“太”字,此与“超”字、“统”字、“化”字、“无”字,俱是一样。[123]
这段话晚出,它是方以智论“举一明三”最通明无碍、又最为圆融之语,可谓其思想之定论。先看“一多相即,便是两端用中”一语,“一多相即”是圆融地说道不离器、即器是道;换言之,就是“一在二中,二即是一”;这种道器如如的状态“便是两端用中”,即是“全树全仁”。方以智言“两端”仅就道器论。“即器是道”便是现实物的“中和”态(此“中”与“中五”之“中”表天道不同),但毕竟道是道、器是器,并不碍道器之“两端”。两种意义结合起来看,就是“一多相即,便是两端用中”。“一在二中”仅是数字化、抽象的说法,用孟子的话来说“一在二中”之“在”就是“塞”,所以他说“孟子‘塞’字最为得神”。知此,方以智所谓“若一多相离,体用两橛;则离一贯之多识,多固是病;离多识之一贯,一亦是病”就不难理解了。“离一贯之多识”是纯粹事功,是气魄承当,用王阳明的话来说,是“失去头脑”,是“已落在第二义矣”[124],其结果必然是方以智所谓“营营相逐”,成为“拖尸以趋死”[125]之物;“离多识之一贯”是方以智所言“神钱挂树,相绐取食”[126],“一”亦成为“影事”与“魔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