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古典,首先要追问:“何谓古典?”“古典”一词有三层含义:古代的典章法式、古代的典籍以及古人留下的生命范型。汉语历史上,“古典”一词早见于《后汉书》:“乃修起太学,稽式古典”(《儒林传序》),“汉氏诸侯或称王,置于四夷亦如之,违于古典,缪于统一”(《王莽传·中》)。这里的古典是指政治制度,典章法式,礼数仪轨。《后汉书》又记载:“(孝明帝)庶政万机,无不简心,而垂情古典,游意经艺”(《樊准传》);三国魏应璩《与王子雍书》有云:“足下著书不起草,占授数万言,言不改定,事合古典。”这两例中,“古典”是指古人的经典及其所传载的古训。美学家宗白华先生用“范型”一词来转述希腊大哲柏拉图的古典学理:“柏氏乃创范型论。由真趋美,趋善!”又说“善的范型是真理和理性的源泉”,“既是一切的原因,也是一切的目的”,“是一切的最高原理,她创生一切,长养一切,是一切的主”。[6]在此,古典是指古圣先贤贞立的生命范型或者人生境界。古典学,顾名思义,就是指对古代典章法式、古代典籍以及生命范型的研究。
在西方学术史上,古典学(study on classics,classic scholarship,or philology),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古典学,源自希腊罗马语言学,一般名之为“古典语言学”或文献学(philology);广义古典学,是指从古典语言学之中发展和拓展开来的古典文化研究。古典文化研究兴起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而德国人习惯上将18世纪发展起来到19世纪中期达到**的古典研究及其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称之为古代学问。沃尔夫的荷马研究、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研究、尼采的前苏格拉底哲学及其悲剧美学研究,都属于广义古典学。18世纪以来,广为接受的观点是:“古典学”,“从本质上看,从存在的每一个方面看都是希腊-罗马文明的研究”。在这个意义上,古典学将希腊-罗马文明视为一个富有生命活力的整体。在其《古典学的历史》(Geschitchte der Philologie,1921)之开篇,德国古典学家维拉莫维茨(Ulrich von Wilamowitz-Moellendorf)就阐明了古典研究的使命和古典学家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