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缘到中心——媵妾们的文学志业
[加拿大] 方秀洁(Grace S.Fong)/文
董伯韬/译
媵制在中国是一项历史久远的社会建制,至少周代(公元前11—前3世纪)已然。《周礼》中有关于天子、诸侯、卿大夫的媵制记载。[1]在父权制家庭体系中,纳妾或为声色之娱,或为传宗接代,不一而足。从现代的立场,毋庸置疑,媵制作为女性从属地位的体现形式深深植根于中国帝制时代。其流风余绪在20世纪犹班班可考。在当代中国,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婚姻法,方根除纳妾遗俗。英治时期的香港则要到1971年才在法律上禁止纳妾。[2]
而讽刺的是,明清蔚然一时的纳妾之风竟将这些在社会、家庭等级中身处边缘、身份卑微的媵妾们的文学作品带入了人们的视界。因此,借由探讨媵妾们的文学作品,笔者冀图强调在社会臣服与文本实践的交集中建构主体姿态的可能。通过书写,这些女子可曾补偿、抗议、抵制或颠覆与其媵妾身份俱来的边缘性和从属性?鉴于其身份在社会与礼教层面上均遭抹消,媵妾们的文学追求能为她们提示一种立基于社会前提之外的拟构的主体性吗?笔者以为不无可能,文中,笔者意欲探讨媵妾们如何透过反复的书写来营构文学身份,确立权威,展现别样的主体姿态,体认自我实现。由是,透过阅读媵妾们的文学作品,本文旨在阐明处身卑微阶层的女性借由书写所彰显出的能动性与主体性。在从语言、社会、文化等维度概述媵妾制历史后,笔者将考察17世纪以来勃兴的媵妾文学,并讨论《撷芳集》的意义,这是一部由汪启淑(1728—1799)编纂的卷帖浩繁的诗集,收录了17世纪中叶以来的女性作者的诗。书中,汪启淑以很大篇幅记录了媵妾阶层的生活与写作。而在本文第二部分,笔者将深入分析沈彩(b.1752)文集,沈彩是位极富才情的侍妾,她的诗作令隶属与能动性之间任何简而化之的关联都问题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