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元时代,由于许多林木湖泊繁密的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的开发,江河湖泊的淡水自然生态开始恶化,人们与巨型水族动物的对立冲突加剧,然而也不乏善良人对于大鼋富有怜爱同情之心。
首先,是大鼋想向解救自己的恩人报恩,《冥报记》写严恭江上逢一渔船,载有鼋五十头,他以五万钱买之放到水中。后来舟沉。当晚有乌衣五十人叩严恭家门,送他五万钱,钱皆湿。[1]
其次,是人们向大鼋报仇与向其报恩往往并举,宋代徐铉《稽神录》载录传闻称:
江西军吏宋氏,尝市木至星子江,见水滨人物喧聚,乃渔人得大鼋。鼋见宋,屡顾,宋即以钱一千赎之,放于江中。后数年,泊舟龙沙。忽有一仆夫至,云:“某长史奉召。”宋恍然不知何长史也。既往,欻至一府,官出迎,与坐,曰:“君尚相识耶?”宋思之,实未尝识。又曰:“君亦记星子江中放鼋耶?”曰:“然。”“我即鼋也,顷尝有罪,帝命谪为水族,见困于渔人。微君之惠,已骨朽矣。今得为九江长,予将有以奉报。君之儿某者,命当溺死,名籍在是。后数日,乌山神将朝庐山使者,行必以疾风雨,君儿当以此时死。今有一人,名姓正同,亦当溺死,但先期岁月间耳。吾取以代之。君儿宜速登岸避匿,不然不免。”宋陈谢而出,不觉已在舟次矣。数日,果有风涛之害,死者甚众。宋氏之子竟免。[2]
故事又收载于《太平广记》卷四百七十一。故事几乎是在运用生态人类学家的口吻对大鼋进行描述:大鼋被渔人捕捉,“鼋见宋,屡顾,宋即以钱一千赎之”,后大鼋“得为九江长”,并计划“将有以奉报”。为了报恩,竟然不惜渎职,用掉包计,拯救宋氏之子性命。在这里,“大鼋”显得通人性、有悟性、有能力、有计谋、有胆量,游走于人间与水府,精通人情世故、为官之道,而且为报恩敢于违抗天命私自掉包,它是一个完全社会化世俗化官僚化中国化的大鼋。这大约可以认为是宋代商品经济支配下社会现状的一个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