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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清小说对于虐食、滥杀现象反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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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生态叙事的倾向性往往体现在对于虐杀的夹叙夹议。如明代拟话本小说《拍案惊奇》写温县某的恶少是个残忍的老饕,极为贪图口腹之乐,不仅随处偷杀牛马吃肉,还特别喜好活烹动物,不论家养野生,还是水中陆上的:

仲任性又好杀,日里没事得做,所居堂中,弓箭、罗网、叉弹满屋,多是千方百计思量杀生害命。出去走了一番,再没有空手回来的,不论獐鹿兽兔、乌鸢鸟雀之类,但经目中一见,毕竟要算计弄来吃他。但是一番回来,肩担背负,手提足系,无非是些飞禽走兽,就堆了一堂屋角。两人又去舞弄摆布,思量巧样吃法。就是带活的,不肯便杀一刀、打一下死了吧。毕竟多设调和妙法:或生割其肝,或生抽其筋,或生断其舌,或生取其血,道是一死便不脆嫩。例如取得生鳖,便将绳缚其四足,绷住在烈日中晒着。鳖口中渴甚,即将盐酒放在他头边,鳖只得吃了。然后将他烹起来,鳖是里面醉出来的,分外好吃。取驴缚于堂中,面前放下一缸灰水,驴四周多用火逼着,驴口干,即饮灰水。须臾屎溺齐来,把他肠胃中污秽多**尽了,然后取酒调了椒盐各味,再复与他,他火逼不过,见了只是吃,性命未绝,外边皮肉已熟,里头调和也有了。一日拿得一刺猬,他浑身是硬刺,不便烹宰,仲任与莫贺咄商量道:“难道便是这样罢了不成?”想起一法来:把泥着些盐在内,跌成熟团,把刺猬团团泥裹起来,火里煨着。烧得熟透了,除去外边的泥,只见猬皮与刺皆随泥脱了下来,剩得是一团熟肉。加了盐酱,且是好吃。凡所作为,多是如此。[1]

小说在此塑造了一个残忍者形象,而非常含蓄的烹食动物过程的叙述中,自然而然地表达对虐食者为满足美味奢求而活烹动物的不满,对无端被折磨的动物的悯惜同情。